趁搬迁盗窃公司80次!两男子自首退赃被判缓刑

极目新闻   2023-04-29 20:19:44


(资料图片)

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

通讯员 马丽

趁企业搬迁,两员工盗窃公司财物多达80次共11万余元,两人自首并全部退赔赃款。近日,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法院近日审理了该案,两被告均被判缓刑。

案情显示,宜昌市沿江化工企业“关改搬转”期间,猇亭区某化工企业转型搬迁至另一工业园区内。被告人张某、马某系该化工企业的员工,他们在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企业搬迁期间,采取个人作案或与其他人结伙作案的方式,多次将公司搬迁中拆除的废旧电缆线、不锈钢、铁块等运出厂区,出售给猇亭区多个个体废旧回收站,张某盗窃作案43次、盗窃数额5万余元,马某盗窃作案37次、盗窃数额6万余元。

被告人张某、马某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了其盗窃的犯罪事实,案件办理期间,承办法官一方面不断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,力争为企业挽回所有财产损失;一方面深入分析案情,为企业管理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,最后,被告人已全部退赃退赔并取得了被害单位谅解。

经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某、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窃取公司财物出售非法获利,均数额巨大,张某、马某的行为均分别构成盗窃罪,应予依法惩处。二被告在共同盗窃中作用相当,不宜区分主从犯,按盗窃数额分别定罪处罚。二被告系自首,且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均可减轻处罚。鉴于二被告的犯罪情节,有悔罪表现,并已全部退赃退赔,依法对二被告人均宣告缓刑。

(来源:极目新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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